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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制度成为钢铁“僵尸”企业退市关键
当下,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在去库存、去产能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僵尸企业需要退市,这一背景之下,破产审判改革得以加速。 在解决产能过剩问题过程中,中方将通过继续建立专门的破产审判庭、不断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以及运用信息化手段等方式推进破产法的实施。
要健全优胜劣汰市场化退出机制,完善企业破产制度。由于钢铁企业多为国企,并担负地方就业重任等因素,今年以来去产能进展已不及预期。发改委此前披露,上半年全国钢铁去产能1300多万吨,仅完成今年目标任务的30%左右。僵尸企业的生存土壤没有被铲除,一旦钢价抬升,僵尸企业就立马复产。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中国钢铁行业亏损严重的根本原因就在于有效钢铁产能难以退出市场,而僵尸企业“居功至伟”。
目前统计的粗钢产能现在已近乎拐点,“去产能”的工作不是三五年就能完成,而是需要数年的时间。而且钢铁行业“去产能”的难度比增加投资的难度要大得多,因为从存量端还要考虑到对就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