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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年初相继出台关于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后,云南省人民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煤炭、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确定云南省煤炭、钢铁两大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云南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具体目标任务是,3年内压减粗钢产能453万吨,约为全国的3%~4.5%,即到2018年,粗钢产能控制在2500万吨以内,确保完成压减粗钢产能453万吨以上、炼铁产能125万吨,落后产能全部淘汰,低效产能基本出清,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布局基本合理、结构明显优化、内生动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显著提升,企业经济效益明显改善,绿色发展明显见效。
云南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的目标任务是,到2018年,全省煤炭产能总量控制在7000万吨以内,在确保完成国家与云南省签订的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目标责任书中化解2088万吨煤炭产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引导退出力度。云南省提出,将以“四个一批”为主要抓手,促进企业在调整结构中实现脱困扭亏,增强产业竞争力。“四个一批”是指以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依法依规退出一批;着力推动兼并重组,优化存量产能主动压减一批;通过拓展市场空间和积极培育下游产业消化一批;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推动产能向境外转移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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