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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获19.23亿去产能首批资金补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秘书长李朴民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6年度中央奖补资金也已向地方拨付到位,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在国家公布了用3~5年时间推出煤炭产能5亿吨和粗钢产能1亿-1.5亿吨的总体目标后,各地也相继公布了当地去产能目标,28个省级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还完成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的签订。为了规范奖补资金管理,财政部已经下发了《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也可统筹用于符合条件的非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
山东省政府消息称,山东获得了中央财政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19.23亿元,约占全国(276.43亿元)的7%。新疆则获得约3.8亿元的奖补资金。山东省政府称,山东获得的19.23亿元奖补资金是根据钢铁、煤炭化解产能任务量、需安置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测算确定的,为专项奖补资金中的基础奖补资金部分。本年度结束后中央将对山东省钢铁、煤炭去产能和职工安置有关情况进行核查,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量的地方,将按基础奖补资金的一定系数给予梯级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