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original-tit" style="border: 0px; margin: 0px; padding: 0px 0px 0px 28px; line-height: 24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simsun, sans-serif, Arial;">
湖北新冶钢公司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上诉案被驳回 据了解,湖北新冶钢公司无缝钢管反倾销案上诉案在欧洲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欧洲法院驳回欧盟理事会等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初审法院(欧洲普通法院)的判决结果。然而在欧洲初审法院于2014年1月判决中,欧委会在对华无缝钢管反倾销调查中裁定存在损害威胁的结论证据不充分,欧盟理事会基于该调查结果作出的反倾销征税决定不合法。欧委会在调查中存在滥用自由裁量权和错误适用法律的做法,导致调查结果和法律原则发生了偏差,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针对国外对中国企业贸易救济调查中不公正、不合理的做法,中国政府鼓励中国涉案企业积极利用有关国家和地区司法制度,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指出,世贸组织反倾销规则对损害威胁规定了严格的法律适用条件、证据要求。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以损害威胁为由实施反倾销措施的考虑和决定应当特别慎重,不能仅依据指控、推测和极小的可能性。该负责人强调,欧盟有关机构应当正确履行法院判决,彻底改正其错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