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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特钢会不会走上债转股的道路?
从上市的钢企发布公告上不难发现,我国大部分钢铁企业都存在或多或少的短期和长期偿债压力。有较大的短期偿债压力华菱钢铁和重庆钢铁在今年分别由湖南国资委和重庆国资委牵头进行“非钢化重组”。同样面临重大负债压力的东北特钢此前声明承诺绝对不会进行“债转股”,但是面对债权人的压力,东北特钢仍有可能成为继中钢集团和渤钢集团后进行“债转股”的钢企。
其实“债转股”,就是指国家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银行的不良资产,把原来银行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控股(或持股)与被控股的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就转变为按股分红。国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成为企业阶段性持股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决策,但不参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在企业经济状况好转以后,通过上市、转让或企业回购形式回收这笔资金。
“债转股”究竟会不会令负债压力大的钢企从债务中解脱出来呢?市场化债转股欲取得预期效果,首先债转股不能盲目铺开,必须是具有良好经营能力且系统重要的企业,对于丧失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债转股只能是浪费社会资源;其次,债转股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此举可能将一些重点企业拖出债务泥潭,利好产能过剩行业龙头,但本身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僵尸企业不能指望债转股续命。